福建打造建筑业龙头企业 可享受优惠政策
为了提升建筑业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制订了《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并提出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享受该厅制定的优惠政策。
据了解,《实施计划》的发展目标是“抓龙头、兴产业、建精品”。到2016年,全省力争新增3家施工特级总承包企业、3 5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企业;到2020年,再新增5 7家施工特级总承包企业、15家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企业,重点培育1 2家主营业务收入超500亿元的“海西建筑航母”企业。
根据《实施计划》,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支持龙头企业晋升资质、拓宽业务领域,并开辟资质审批“绿色通道”,对基本符合特级资质申报条件的施工总承包龙头企业实行点对点帮扶。同时,对拓展专业领域,兼并重组公路、铁路等科技含量高,福建省紧缺专业企业,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原则予以扶持。
为了减轻建筑业龙头企业资金压力,福建省将实施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龙头企业按自愿原则选择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房建和市政工程投标时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各地不得限制龙头企业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此外,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还鼓励建筑业龙头企业“走出去”发展,对拓展境内外市场的龙头企业在评先评优活动中给予政策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