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标准类和知识产权类第二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构建辖区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新优势,延续我区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若干措施等文件,为高效开展2022年项目扶持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标准类项目和知识产权第二批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标准类项目
1.重大标准化活动项目。包括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工作项目,各类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深圳市承办重大标准活动项目、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项目。
2.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包括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深圳市标准奖、深圳市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企业、深圳标准创新基地、企业标准领跑者、深圳标准认证。
(二)知识产权类项目
1.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各级专利奖、中国版权金奖、中国商标金奖、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深圳市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权、粤港澳大湾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大赛奖项以及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布局中心、深圳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配套资助。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
3.承办国际重大知识产权活动项目。
4.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项目。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至2022年11月15日(星期二)18:00时止(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报。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报,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报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8日(星期二)至2022年11月16日(星期三)18:00时止(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s://qyfwmh.szgm.gov.cn/#/home。请企业按照申报指南(附件)准备申请材料,需上传扫描件,确保内容清晰。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碧眼路4号市场监管大楼505办公室(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标准类项目,詹工88211030;知识产权类项目,刘工88211093。
(二)系统技术支持电话:15889697176。
(三)受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
五、其他事项
本次申报工作最终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以《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1.2022年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标准类项目申报指南
2.2022年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