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不可缺少的法律:《海牙信托公约》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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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信托一般是指在海外或离岸成立的信托,在操作上与一般信托类似。由于离岸信托在遗产规划、资产保护、传承财富和税收减免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为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了很多帮助,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意识到财富继承的重要性,纷纷通过海外信托的方式来进行资产保护。

众所周知,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香港、新加坡等许多国家或地区是世界上知名的离岸地,是著名的离岸财富管理中心。而其中,离岸信托是主要的财富管理架构。因此我们都会关心在海外设立的离岸信托,如果发生纠纷或争议,能够得到法律的承认吗?

是可以的。因为离岸信托的合法性已经得到了《海牙信托公约》的认可,在很多国家的法律上也能找到明确的依据。《海牙信托公约》是什么呢?

其实《海牙信托公约》就是一个国际信托法,是在信托领域跨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系的首次国际立法尝试,其核心内容正是关于离岸信托有效性的认可问题。

在《海牙信托公约》之前,大陆法系国家大多对于英美法系国家有关涉外信托是持有拒不承认的态度的。为争取各国承认涉外信托、统一法律适用规则,尤其是让大陆法系国家承认并执行英美法系国家作出的信托判决,1985年7月1日,第十五届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了《海牙信托公约》,要求缔约国尊重并承认依据外国法律有效创设的信托关系,任何信托如果依据《海牙信托公约》第6条、第7条规定的准据法认定为合法创设,那么,这个信托关系及信托类型就应当在其他司法管辖地区受到尊重和承认。

可以说,《海牙想信托公约》填补了国际私法统一化立法在信托这方面的空白。它不仅为原来没有信托制度的国家,也为原来有信托制度的国家提供了一套统一的法律适用规则。

《海牙信托公约》于1992年1月1日起生效,缔约国包括法国、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美国(国会未批准)、英国、澳大利亚等普通法系国家。截止2019年9月,共有16个国家或地区批准了《海牙信托公约》,包括英国、瑞士、加拿大、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我国香港地区沿袭英国的签约地位,是《海牙信托公约》的缔约方和执行方。尽管缔约国数量不多,但公约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许多国家都明确允许信托当事人选择适用境外的法律,也允许境外的信托选择适用本国的法律。相信今后会有更多国家,将《海牙信托公约》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国内立法予以成文。《海牙信托公约》为涉外信托尤其是离岸信托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法律制度保障。

由此可见,离岸信托的有效性是世界公认的。相信在信托的不断发展壮大下,各国信托法也将不断完善,让离岸信托能更好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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