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修订完成
“目前,修订完成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正在按程序报批。”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9月18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清单(2019年版)在保持原有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减少了管理措施、优化了清单结构,既确保了清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又增强了清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这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落实8月国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任务。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在此次修订过程中,“我们非常注意广泛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共计征求了58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31个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意见,听取了30余个全国性重要行业协会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特别是有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孟玮说。
记者了解到,2018年底,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
“清单(2018年版)印发以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扎实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实施,取得了良好成效。”孟玮介绍说,一是建立了统一公平的市场准入规则体系,市场准入管理模式更为开放、更加包容、更可预期。二是提振了市场主体信心,为市场主体的创业创新提供了更大空间。三是规范了政府监管行为,有效推动政府“定好位”“防越位”“不缺位”。四是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促进发挥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落实好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体系,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一方面,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要求,继续多渠道收集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列出问题清单,制定分工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部署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按照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我们将紧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选取部分省份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多措并举推动市场准入门槛不断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