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为何成为湾区政策高频词?|经济粤评
9月4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在广州成立,联盟会员囊括粤、港、澳三地,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发展。
今年以来,绿色金融在大湾区“火”了:
9月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66条”),提出66条具体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其中5条措施共提及“绿色金融”15次。
此外,由四部委联合发布的“湾区金融30条”以及广东多部门发布的“湾区金融80条”中,“绿色金融”均浓墨重彩。
粤评君从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除了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也将陆续亮相。粤港澳大湾区要做足绿色文章。
今天我们试图聊聊,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为何如此重要,被反复提及?新成立的绿色联盟将带来什么新变化?湾区经济如何“点绿成金”?
“绿色金融”在湾区有多火?从湾区发布的各类文件及政策中可见一斑:
去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其中45处提及生态,27处提及绿色,15处提及低碳。文件提出,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等。
今年5月14日,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推出26条具体措施。文件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
8月6日,广东多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的80条措施,其中, 8条措施涉及推动粤港澳绿色金融合作,“绿色金融”被提了7次。
本周,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66条”),提出66条具体措施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其中5条措施共提及“绿色金融”15次。
为何“绿色金融”成为大湾区“施工图”中的高频词?
绿色金融,通俗地讲就是金融机构将环保、节能、低碳作为投融资决策的考虑依据。十年前,“绿色金融”还是一个陌生词,但随着“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如今,绿色金融产品已经涵盖如“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等。
“湾区绿色金融顺应了当前深化金融体系体制改革大的发展趋势和顶层设计意图。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绿色金融已经逐渐成为金融体系改革的主流化发展趋势。”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任志宏表示。
在任志宏看来,当前绿色金融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生态文明改革和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绿色金融对于中国金融体系的影响渗透程度在逐渐加深,决策层面和生态文明环保新规制下,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所影响到的货币政策传导和政策工具的使用将覆盖到金融领域全部,并向纵深领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区域,加快推进中国绿色金融体制的发展与时俱进,既是国家所需,也是湾区所能。”
而在广东,“绿色金融”这一新鲜概念已经实实在在地落地,成为全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和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亮丽名片:
来自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的数据显示,2020年6月末,广东绿色贷款余额达8600亿元。其中,广州市绿色贷款余额约3422亿元,位居全国六省九地绿色金改试验区之首。
广东绿色债券累计融资超1000亿元,融资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到1.54亿吨,约占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的38.70%;累计成交金额30.79亿元,占全国碳交易试点市场的34.71%,两项指标均居全国区域碳市场首位。
在绿色金融总量创造多项全国第一之外,广东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现了多项全国首创:首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标准,开展全国首单碳排放权抵押融资、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
据第三方权威机构发布的评价结果显示,广东绿色金融发展评价得分位居全国各省市之首。
绿色金融越来越火,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如何“点绿为金”?标准最为重要。
在最近发布的“行动方案66条”,广州提出“探索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并逐步向国际标准接轨。”
绿色金融的发展正逐步由分散化、试验性的探索,向系统化、规模化推进转变。标准的作用愈发显现。“十三五”期间,绿色金融标准化工程是我国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五项重点工程之一。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研究员洪睿晨表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是保证我国绿色金融规模化、规范化发展的关键。”在他看来,国内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有利于探索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协同,消除国际投资者在我国进行绿色投资的顾虑,进一步繁荣我国绿色产业。
“各地标准的不统一可能导致一个问题,比如某企业在香港被认定为绿色企业,但在内地却不被承认,这可能导致企业在内地无法获得绿色金融支持,从而导致它的融资成本上升。”马骏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时表示。
在任志宏看来,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有着特别的意义。“可以有效地防止伪绿、假绿、洗绿等产品和业务与真绿抢占制度红利和资源,防止绿色金融领域的‘劣币驱逐良币’效应。”任志宏指出,大湾区绿色金融要走在前面,首先是要在绿色分类标准和规则方面走在前面。
在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方面,广东实现了两项全国首创:首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标准,目前广东正加快推进碳排放权抵质押融资标准和林业碳汇生态补偿机制在大湾区内推广应用,促进碳金融业务创新。
此外,《绿色金融术语》《绿色债券信用评级规范》《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绿色金融标准在广州市部分金融机构开展试点,总结试点经验。
洪睿晨认为,在大湾区推进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工作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方面,大湾区“二区九市”发达的市场经济、成熟的资本市场、开放的金融环境给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基础,在此基础上探索绿色金融标准统一更具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大湾区城市群发展中并存的“两种制度、三个税区、三种法律体系”既是绿色金融标准统一的重大挑战,也是开展这一工作的绝佳机遇。
因此,马骏提倡,在新的领域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粤港澳大湾区可以选择一些有优势的领域,比如以绿色供应链金融为突破口,制定在该领域的统一绿色金融标准。”
任志宏认为,当前国际绿色分类的标准呈现出多样化、区域化以及更加人工智能化的发展特征。他建议,大湾区绿色金融的分类标准方面应该突出绿色行为的金融标准,以及以绿色分类为基础的绿色金融政策和工具创新,同时需要有别于其他区域,借助于大湾区庞大的技术产业基础进行细分化和模型化人工智能制定标准,更加客观地提高绿色分类标准的准确度和监管效率。
政策频频推出的同时,湾区之内,各类绿色金融组织也加速落地:
9月4日,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在广州成立,联盟会员单位包括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和澳门金融管理局。联盟成员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产业发展,研究、建立和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体系,提升投资者的责任投资理念和绿色投资能力,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此前在9月2日的行动方案66条中,更是提出成立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
根据马骏分析,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可以整合产业、科技、资本等多方面资源。其举例称,绿色金融联盟可以整合广州强大的产业资源、深圳的金融科技资源、香港和澳门拥有国际资本资源。 另一方面,绿色金融联盟可以获得更多粤港澳三地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如许多绿色金融项目并不是单纯由市场化运作,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绿色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等问题。
在马骏看来,绿色金融联盟还可以整合创新资源,“未来将国际先进的绿色金融技术和产品与国内的需求做一个很好的匹配。 ”
任志宏则认为,绿色金融联盟等组织的成立,可以有效地掌握绿色金融的话语权和行业标准的制高点,积极深度参与世界绿色金融治理体系和对话体系,可以以第三方的身份协助金融机构以及绿色金融监管部门有效地开展相关的绿色金融的推广、统计分析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甚至参与一些行业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以专业化的分角度提高绿色项目和环境生态风险的识别能力,为金融机构提供智力支持。
任志宏展望,绿色金融联盟等组织的陆续成立,还可以使绿色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得以有效贯彻,建立大湾区内部的金融机构的项目和企业信息库建设,并对试验区产融对接系统以及信息共享系统等提供支持,更有效地加强绿色金融的自律组织的合作机构,推进绿色金融的国际化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