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起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广东省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其中,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
《方案》提出,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克服“不批不管”问题。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要将企业承诺内容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方便社会监督。(全媒体记者 方晴)